怎樣申請植物品種權保護
2017年02月08日 | 作者: danyu | 分類: 品種保護 |
實行植物新品種保護,有利於保護育種者的合法權益,促進植物新品種的開發和推廣。申請植物新品種保護,需要了解以下內容:
一、申請步驟
1.申請:提供符合規定格式要求的請求書、說明書、照片及其簡要說明。以上材料一式兩份,缺少之一的不予受理。
2.受理:審批機關收到符合規定的申請文件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》(以下簡稱“條例”)及其《條例實施細則》,對申請文件進行檢查,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,發給受理通知書,並確定申請日,申請人繳納申請費。
3.初步審查:申請人繳納申請費後,審批機關對下列內容進行初步審查,主要包括:(1)是否列入保護名錄,(2)是否符合新穎性,(3)命名是否適當。對初審有疑問的,申請人可以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。對初審合格的進行公告。
4.實質審查:初審合格的,審批機關通知申請人繳納申請費,並在指定期限內提交保藏或者測試所需的繁殖材料,交技術問卷,對品種權進行實質審查。實質審查主要包括:(1)特異性,(2)一致性,(3)穩定性。對不符合條例規定的授權條件的,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對其申請進行修正。對符合授權條件的品種權申請,審批機關發給授予品種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,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登記手續的,審批機關頒發品種權證書,並予以登記和公告。
一個品種權的審批一般需要2年時間。
二、有關費用
初審費:1800元;
實審費:4600元;
年費:批準後1~3年,1500元/年,以後每年遞增30%,即4~6年,2000元/年;7~9年,2600元/年。
此外還包括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。以上費用可申請減緩,一般減半。
三、品種權的保護期限
自授權之日起,藤本植物、林木、果樹和觀賞樹木為20年,其他植物為15年。
四、品種權的保護
1.侵權:發生侵權,品種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省級以上農、林行政部門進行處理,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,沒收違法所得,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;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2.假冒:由縣級以上農、林行政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停止假冒行為,沒收違法所得和植物品種繁殖材料,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、5倍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五、其他
1.《條例實施細則》對《條例》第七條職務育種中的“執行本單位任務”和“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”作了具體解釋:“執行本單位任務”包括:(1)完成本職工作(2)完成本單位交付的其他工作(3)退職、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,3年內完成的與其在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育種。“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”主要是指利用本單位的資金、設備、實驗室、材料以及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。
2.我國已加入的《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(1978年文本)》規定,農民自繁自用和科研育種可以無償使用已獲得品種權的品種。
3.近似品種和申請品種必須在同一張照片上,近似品種必須是公知公用的品種,主要突出特異性,一種性狀的對比必須在同一張照片上,幾種性狀的對比也可以在同一張照片上。